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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钢铁行业重组阻力及产业效益分析
来源:经济预测部 ??作者:张鹏 ??时间:2017-11-13

2015年,南北车的合并开启了新一轮央企合并重组的大幕,此后陆续出现了国家核电和中电投、中国远洋和中国海运、五矿和中冶等多起央企重组案例。2016年,宝钢集团(简称“宝钢”)与武汉钢铁集团(简称“武钢”)实施联合重组,成为我国钢铁行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钢铁行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即提升产业效率和创新能力的减量经营阶段,但从我国钢铁企业以往兼并案例分析,政府主导下的重组并无法保证企业效益的提高,因此新成立的中国宝武下一阶段应当加强集团内部整合,把提升企业内部协同性放到工作首位。

一、我国钢铁行业产能过剩情况严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钢铁行业迅猛发展,无论是产量、出口量,还是产品质量上和产品品种方面都跃居世界前列,但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外部冲击,以及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需求增长放缓的影响,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日益突出。2015年,我国粗钢累计产量80383万吨,自1981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同比下降2.3%;生铁累计产量69141万吨,同比下降3.5%;钢材累计产量112350万吨,同比增长0.6%。粗钢表观消费量下降5.1%,为连续两年下降。产量、需求双双下降,宣告中国钢铁消费进入峰值弧顶区。2006年以来,我国粗钢产能利用率呈明显下降趋势,尤其是从2012年开始,粗钢产能利用率持续在合理水平线以下,2015年粗钢产能利用率不足67%。同时,钢铁行业亏损严重,2015年钢铁协会会员企业亏损645亿元,亏损面为50.5%,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二、钢铁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阻力重重

对于化解我国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并购重组是一个有效手段。一般的共识是,通过并购重组,该产业的市场集中度会随之上升,由于我国钢铁业的市场集中度与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数据相比还有相当距离,因此从规模经济的角度考虑,应该仍处于规模效益递增的产业演进阶段,从而推断产业集中度的上升会产生规模经济效应,促进效率的提高和技术进步。从内在逻辑上看,钢铁业并购重组遵循的是一条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提升产业效率和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的强国之路。

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包括钢铁行业在内的产能过剩产业并购道路困难重重。

首先,政府官员绩效考核是造成产能过剩的关键因素。多年来,经济发展成为地方政绩考核的最重要衡量指标,于是GDP增大自然成为地方政府追求的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目标。钢铁企业作为资本密集型企业能够快速拉动一个地区经济总量扩张和税收增加,因此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增加利税收入,大力支持中小钢铁企业建设发展,帮助企业从银行贷款,不顾中小钢铁企业缺乏必要的工艺技术、设备、人才的事实,忽视资源环境成本和长远利益,对产能过剩的出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其次,政府成为兼并重组中的利益攸关方增加了兼并交易的复杂程度。我国政府权力过大,全能型政府职能模式对经济发展干预多、管得死,在这种职能模式下地方政府在兼并重组中起关键作用。兼并重组必然触及到产权的变革及利益的损失,与地方政府利益挂钩,造成我国兼并重组交易中除了买方、卖方,增加了政府这一交易主体或利益相关方,也就增加了交易复杂程度和难度,尤其在一些地方保护主义对跨地区兼并重组不积极不主动的情况下,导致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产业竞争力难度加大。

第三,地方利益无法保证尤其是税收不能保证是钢铁产业合并重组的最大障碍。钢铁行业是各地的利税大户,例如河北省作为世界第一钢铁大省,其钢铁产业每年为河北省贡献超过25%的工业利润,一旦企业兼并重组,直接影响的就是地方政府的税收利益,这不仅影响了政府绩效考核,也会让被兼并钢铁企业所在地方政府之前的投入付诸东流。因此,针对跨地域的兼并重组,利益的分配是大难题。兼并重组必然涉及地方的财政收入、债务处理、资产税收、就业安置等问题,地方政府往往设置重组障碍。

由于存在诸多障碍,钢铁企业兼并重组进行迟缓。近两年出现了亏损严重的企业一度停产,有的企业想退出,但是企业退出通道没有打通,退出机制没有建立,退出政策仍然缺失,有些地方政府出于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考虑,仍要求企业维持生产。一些企业资金链已断裂,但仍然退不出去,成了“僵尸企业”。

三、“宝钢”与“武钢”联合重组推动我国钢铁行业产能重组的新篇章

20169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重组的通知》,同意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施联合重组。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整体无偿划入,成为其全资子公司。重组后的中国宝武总资产将超过7000亿元,年产能将达到6000万吨,规模仅次于全球第一大钢企安赛乐米塔尔。

“宝钢”与“武钢”联合重组说明我国供给侧改革发挥成效,钢铁行业去产能进程加快。对于整个钢铁行业走出困境有重大促进意义,标志着我国钢铁行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即提升产业效率和创新能力的减量经营阶段。

四、钢铁行业并购过程中需要注意绩效问题

近年来,在政府(国资委)的干预下我国钢铁行业出现了一系列并购交易,如河北钢铁、山东钢铁、陕西钢铁、山西钢铁的形成中政府都运用了行政命令手段推动并购成功。“宝钢”与“武钢”联合重组成功也离不开政府在其中的主导作用。政府作为管理部门以及资本方在并购行为中具有与生俱来的各种优势与资源,可以通过行政命令、项目审批、银行授信等方式加快或延缓交易进程。

但是,根据以往我国并购案例分析,我国钢铁企业存在并购绩效偏低问题。尤其是政府主导的钢铁企业兼并重组,企业效益并未提到提升。甚至出现,政府干预下的钢铁企业在并购后绩效变差,市场导向下的钢铁企业并购绩效变好的冰火两重天情况。可见,政府干预并购,可能导致并购中资源和效率得不到最好的发挥和利用。

观察近年来我国钢铁企业并购的一些案例发现,随着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并购政策,某些钢铁企业开始通过扩大规模来争夺目标企业。在这一过程中,企业一味地扩大自身规模,但是并没有注意本身是否拥有充足的资源储备、组织管理能力和并购后整合管理能力等,从而导致其选择的目标企业往往超出自身的能力。许多主并企业在并购计划阶段只专注于制定评价目标企业的标准,对目标企业进行调查评估,而没有对自身的并购能力进行评估,主观上判断自身已具备并购条件,最终导致并购失败,严重影响并购绩效。

重并购、轻整合是我国钢铁行业重组绩效低的最重要原因。钢铁企业是资源密集型及资本密集型产业,技术特性决定了规模经济是行业效率和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产业链上下游的铁矿石及下游的制造业的产业集中度都非常高,这些决定了企业并购重组是钢铁企业寻求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是,开展并购业务后,许多企业在并购后并没有进行积极的整合。分析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企业的文化背景不同所致,另一方面则主要是因为企业的管理体制存在着差异。此外,企业间的权利分配也是造成整合进程缓慢的原因。如果企业并购后没有把工作重点放在整合上,那么并购即使短期内看似成功,但从长期发展的角度看成果很难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