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4日,作为新时期中美四大对话机制之一,中国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和美国司法部部长杰夫·塞申斯、国土安全部代理部长伊莲·杜克在华盛顿共同主持了首轮中美执法及网络安全对话。这是中美落实两国元首早前达成的网络安全合作共识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双方在执法和网络安全领域合作的重要里程碑,就其成果清单而言呈现了三个突出的亮点——
其一,中美会晤立意高远。随着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我们在拥抱信息社会诸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对着来源更为广泛、程度更为深刻的安全风险。
中美两国作为全球首屈一指的网络大国强国,在此有着广泛的共同价值判断,此次对话高瞻远瞩,将网络犯罪问题置于网络安全的宏观统摄语境之下,超越了网络犯罪惩治的狭义言说层次,既体现了各自对于网络犯罪和网络安全发展态势的精准理解,也折射了双方对于网络犯罪和网络安全辩证关系的深刻把握,更反映了两国对于网络犯罪和网络安全未来国际治理的路径共识。
在此基本立场之上,一方面,双方重申继续推进落实2015年中美两国元首达成的中美网络安全合作共识,以此作为后续对话的共同基础,主要包括:1.对一方就恶意网络活动提供信息及协助的请求要及时给予回应;2.各自国家政府均不得从事或者在知情情况下支持网络窃取知识产权,包括贸易秘密,以及其他机密商业信息,以使其企业或商业行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3.承诺共同制定和推动国际社会网络空间合适的国家行为准则;4.保持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对话机制;5.就网络安全案件加强执法沟通,互相做出迅速回应。
另一方面,双方确认自2015年以来三次中美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达成的共识及合作文件继续有效,强调在此前提下保持和不断加强在打击网络犯罪以及网络保护方面的合作。
其二,中美对话议题聚焦。尽管网络犯罪与网络安全事务头绪繁多、层次复杂,但是中美两国有着非常清晰明了的策略选择,从首次中美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到本轮中美执法及网络安全对话,总体可以看到双方在议题设置层面保持了较高的延续性和集中性,主要涉及:1.各种网络犯罪合作打击事宜;2.各项网络保护事宜;3.诸多合作支撑例如两国热线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等。
事实上,在网络犯罪合作打击这一子议题下,中美历次对话同样体现了议题的延续性和集中性,首次中美打击网络犯罪对话涉及网络传播儿童色情、商业窃密、网络诈骗、利用技术和通讯组织、策划和实施恐怖活动等犯罪形态,第二次对话突出网络传播儿童淫秽信息、不正当使用技术和通讯帮助暴力恐怖活动、电子邮箱和钓鱼网站等网络诈骗以及网络贩枪等多个问题,第三次对话涵盖网络传播儿童淫秽信息、黑客、网络诈骗和利用技术和通讯组织、策划和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犯罪样态,而本轮中美执法及网络安全对话则强调网络诈骗(含电子邮件诈骗)、黑客犯罪、利用网络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网络传播儿童淫秽信息等犯罪行为,可以认为基本坚持了一以贯之的思路。
同样的情况也反映在网络保护子议题下。首次中美打击网络犯罪对话中即安排了中美网络事件和网络保护专家在美会面交流,第二次对话决定在中国举行网络安全保护工作层面专家研讨会,第三次对话提议召开中美政府与科技企业圆桌会议以讨论双方关切的网络安全问题,而本轮中美执法及网络安全对话则进一步重申双方将在网络保护方面继续合作,包括保持和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分享,并考虑今后在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方面开展合作。
其三,中美合作机制务实。良好的网络犯罪与网络安全治理合作需要扎实的机制支持,对此中美两国在历次对话中持续努力建设务实的双边合作机制,体现出动态、立体的思维特征。
早在首次中美打击网络犯罪对话即通过《中美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指导原则》明确了双方的合作渠道,规定了协助请求的形式与内容,提出了双方要及时给予响应的要求,同意开展打击网络犯罪等领域的经验交流,并建立两国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热线,可以随时就重大紧急网络案件及相关执法合作事宜进行直接沟通,以处理在响应这些请求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升级。
中美第二次对话决定实施《中美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热线机制运作方案》,并就热线的范围、目标和程序达成一致。同时,中美双方决定加强关于网络犯罪及其他恶意网络行为的协查和信息请求的交流,继续就网络犯罪调查和双方共同关心的网络事件进行信息分享和开展合作,就如何加强双方刑事司法协助信息交流和处理召开研讨会,定期共享网络威胁信息(包括加强恶意软件样本及相关分析报告的共享),并共同努力增加人力和资源以应对网络犯罪威胁。
第三次对话重申针对源自中国或美国的网络犯罪和恶意网络行为继续合作调查,继续中美网络犯罪案件情况报告机制,以评估双方在案件方面合作的效果,寻求就对话范围内提交的案件提供具体和及时的回应,继续共享信息同时根据热线运作方案使用热线并将定期回顾热线的使用情况。
而本轮中美执法及网络安全对话则进一步强调双方愿改进与对方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的合作,包括及时分享网络犯罪相关线索和信息,及时对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做出回应,同意保留并用好已建立的热线机制,根据实际需要,就所涉及的紧急网络犯罪和与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有关的网络保护事项,及时在领导层或工作层进行沟通。这既是对历次中美对话在合作机制建设层面的逻辑主线的再次认可,也是对过往对话积极经验的提炼凝结,还是对未来工作重点的正确把握。
毋庸置疑,网络空间的安全与发展关系国际社会的共同福祉,首轮中美执法及网络安全对话继往开来,是现阶段全球网络空间治理重要的实践尝试。放眼未来,需要包括中美在内的各个国家不仅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层面,而且在民众福祉、权利保障乃至国家主权的高度考量网络安全与网络犯罪治理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不仅重视事后的依法惩处,而且重视事前与事中的预先防范;不仅注重国内制度架构的完善,而且注重国际规范体系的建构。可以认为,在今日中美关系问题上,谈及网络安全与网络犯罪治理有着更为丰富的时代内涵和更为深刻的价值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