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中小企业有7000多万,真正的工商注册企业也有1000多万,占我国企业总数比例达99.5%,中小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总数的60%和40%,发明的专利占全国专利总数的三分之二,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中国经济增长中最有活力的组成部分。中小企业融资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特别是在实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更加凸显。金融体系如何进一步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有效服务好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命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
1、内部融资规模小,企业无法做大做强
内源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留存利润,即属于股东但未以股利形式发放而保留在企业的资金。企业的留存利润实际上是普通股东对企业的再投资。除留存利润外,企业职工持股也成为一项内部资金来源。由于资金来源于企业内部,不会发生融资费用,因此它是企业首选的一种融资方式。但内部融资依赖于企业的自身积累和盈利状况,中小企业经营规模较小,即便盈利能力较强其利润规模毕竟有限,无法实现企业在较短时期内做大做强。事实上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一度高达66.6%,其中城镇个体经济自筹比例达93%,股份制经济达53%。自筹资金中还有相当部分依赖于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向亲友借债集资。尤其在经济下行期,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内部集资规模也必将萎缩。
2、直接融资比重低,企业缺乏融资渠道
有数据显示,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约为70%,相比而言,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重过低,仅为5%,企业缺乏融资渠道,这显然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直接融资渠道大致有三条:
一是IPO上市,主要的问题是门槛高、难度大。沪深两市对发行股票的公司要求连续3年的运营历史和3年连续盈利记录、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千万元。主板主要是大型的蓝筹企业,中小板主要针对稳定发展的中型企业,而创业板主要针对科技成长企业,因此对于普通广大中小企业而言,门槛太高。此外我国尚未实行注册制,企业从申请IPO到最终核准上市,流程多、时间久,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短期内的融资需求。
二是发行企业债券,主要的问题是信用等级低,对投资者吸引力小。从数量来看,当前我国债券市场主要是同业存单为主,截至年3月21日,占比接近三分之一,企业债数量仅为8.55%。从余额来看,国债占比超过18%,金融债占比超过25%,而企业债规模仅为4.82%。除国债以外,投资者对其他债券的信任度不高。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较低,风险较大,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较小,不易从债券市场获得融资。
三是民间借贷,主要的问题是缺乏法律保障,维权困难。相较于其他融资方式,民间融资手续简便、门槛低、方式灵活、到账快。但民间融资往往缺乏有效的管理,有的甚至是仅有当事方知道的口头承诺,极易出现法律纠纷。另外,民间借贷还有这强烈的顺周期性,经济上行期企业经营状况好,资金容易获得。而一旦经济形势恶化,就极易出现借贷成本迅速升高、期限大为缩短,甚至无钱可借的局面。
3、间接融资成本高,企业缺乏信用担保
在现行主要以服务大中型企业为主的金融体系下,由于中小企业往往缺乏信用担保,因此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据银监会测算,银行借贷的大企业覆盖率为100%,中型企业为90%,小企业仅为20%,几乎没有微型企业。全国工商联调查显示,规模以下的小企业90%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95%的小微企业也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小微企业获得的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比例仅20%左右。面对强烈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在产品供给方面显然并不匹配。从相关调查结果来看,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超过四成来自于四大国有银行,而四大行则将信贷主要投放于大型建设项目和大型国有企业上,缺乏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计划和产品。从超过两成贷款的地方银行来看,由于自身资金有限,也不能解决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出现的融资难问题。
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同时还面临着融资贵的问题。中小企业在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博弈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近年来,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基本上都会上浮20%—70%,企业贷款的实际利(费)率高出大企业6个百分点左右,而国外一般高1.5-2个百分点。许多中小企业不得不依赖高额的民间借贷,例如当前的温州地区民间融资综合利率就超过了16%,过高的融资成本大大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尽管银行贷款融资难、融资贵,但仍然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据2014年的一份调查问卷显示,中小企业通常采用的融资方式为银行贷款,占85%以上。由此可见,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十分狭窄。
二、当前的金融供给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种种制约
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企业自身的因素,如自身规模小、发展起点低、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管理不规范、抗风险能力弱、优胜劣汰快等。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金融体系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着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种种制约。
1、市场机制自身无法填补“麦克米伦缺口”
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天然面临着“麦克米伦缺口”,这使得即使在流动性充裕的情况下,我国中小企业没有摆脱融资难的困境。这一现象出现在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由于融资体制存在缺陷,资金的供给方不愿意以中小企业要求的条件提供资金,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横亘着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即后人通称的“麦克米伦缺口”。世界范围内的中小企业融资,大都存在着长期资金供给不足而形成的麦克米伦缺口。仅靠市场经济体制本身无法弥补这一缺口,西方国家由于起步较早,逐步完善了相应的金融体系,组建了相当数量的中小金融机构,弥补了麦克米伦缺口。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和金融资源配置,具有典型的政府主导特征,天然有利于资源向大企业倾斜,加之市场化起步较晚,金融体系尚不完善,中小型金融机构严重不足,进一步放大了这一缺口。
2、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扭曲了真实风险
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混淆了风险资产和无风险资产,扭曲了市场资源配置。隐性担保使得大量金融供给流向了具有政府背书的大型企业,即使这些企业在经济层面的真实经营状况可能表现不佳。而那些实际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由于没有政府的隐性担保,即使财务状况再好也无法获得竞争优势。另一方面,由于刚性兑付不被打破,金融产品无法实现风险定价,价格仅由收益率决定,大大推高了如国债一类的真正无风险资产的利率水平。不仅使得资金大量涌入虚拟经济,导致实体经济供血不足。
3、小型金融机构数量不足
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脱胎于大一统的中国人民银行体系,改革开放后,演变成了以中央银行为主导,以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为补充的金融体系,之后陆续组建了城市信用合作社、股份制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但大中型银行为主的体系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从目标定位讲,金融体系具有排小性,层级控制理论认为,银行规模变大、组织结构更复杂时,往往存在“组织规模不经济”,并因此会减少对小企业的贷款。而小型银行由于管理层级比较单一,在对中小企业融资上更有优势。国外的大量实证研究也发现,小银行比大银行更加倾向于向小企业提供贷款。但我国长期以来小型银行数量显著偏少,民营银行的成立组建也刚刚放开,无法有效针对的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融资服务。
4、信用体系不完善与担保体系不健全并存
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缺乏广泛认可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系统。金融机构在无法掌握中小企业真实信用情况的前提下,个别中小企业的逃废债案件就很容易引发对整体中小企业的普遍怀疑,加之中小企业本身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小企业的整体信用评价不高,极易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糟糕境遇。
与此同时,担保体系不健全也制约着中小企业融资。由于中小企业抵押品严重不足,信用担保的作用就更加凸显。尽管近几年涌现了不少专门的信用担保机构,但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部分融资担保机构规模小、担保能力偏弱;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条件苛刻,担保价格不菲;内控管理不严,信息虚假,甚至通过担保套取信贷资金进行再投资;担保业务类型单一,缺乏创新和多元化发展。一些地区如温州尝试联保联贷等担保融资模式,但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担保链和资金链断裂的问题。
三、应加大力度逐步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体系
1、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法律保障并成立专门的金融支持机构
美国从1953年开始逐渐出台了《国家中小企业法》、《小企业投资法》、《中小企业政策法》等一系列法律,还成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小企业管理局等机构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同时还允许政府机构拨出一定比例的经费支援中小企业搞新产品研发。德国也会通过自身补贴安排和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日本在通产省下设置了中小企业厅,全国各地都有管理中小企业的专门机构。韩国政府通过与民间金融机构合作,加大对中小企业尤其是优秀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我国也应该不断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通过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等方式合理降低费率,实降低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同时成立政策性的金融机构,不断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2、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积极建立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进一步开放商业银行领域,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美国目前仍有9000多家地区性中小银行,其中95%的资产小于5亿美元。德国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这些银行一般是由政府出资或政府与各州政府合股创办。日本政府设立了中小企业金融公库这类政策性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资本支持。我国一方面要加快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引导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向县域或乡镇等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延伸,设立更多服务中小企业的村镇银行。另一方面,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拓宽金融体系的广度和深度,构建由大、中、小银行和小金融机构组成的多层次信贷供给体系。
3、建立统一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
由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信用体系,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多数金融机构将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都定得很低。这样势必影响一批本身融资信誉良好又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限制了他们的快速增长。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也意识到这一问题,逐步搭建了一些征信平台,如“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和温州市民间融资征信平台,但往往都限于部门和地区内部查询和征信参考,对于跨部门和跨地区的失信和逃废债行为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应整合各部门和各地区信息资源,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中心企业征信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
4、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
一是构建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提高担保机构的风险担保比例,同时由省级政府以上的再担保机构承担部分担保机构的风险。二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退出机制,清理整合规模过小、效率低下的地方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提高担保放大倍数。三是建立有效的再担保和保险机制。建议成立一个多层次的再担保体系。
5、积极发展风险投资体系等直接融资渠道
美国政府先后通过各项法案,鼓励支持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铸就了美国高度发达的风险投资制度。对中小企业而言,风险资本的引入既可以充实企业资本,满足资本需求,也可以借助风险资本的指导和培育规避经营风险,实现价值增长。以目前我国的国情来看,个人和家庭的资本完全有能力有条件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支持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从长远来看,金融机构和契约性金融组织应该成为风险投资资本的重要来源渠道。此外还应进一步拓宽其他直接融资渠道,优化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到全国,加快场外交易市场发展。同时,加快设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总之,作为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当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提高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为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做出应有的贡献。